企业合作与上市产品的转让

发布时间:2026-03-17 浏览量: 87
2025年12月-2026年1月,公司同意接受厦门恩成制药有限公司4个上市产品的转让,并向CED提交了“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主体变更”的补充申请,上市许可持有人由“厦门恩成制药有限公司”变更为“福州长富星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”。

       2025年12月-2026年1月,公司同意接受厦门恩成制药有限公司4个上市产品的转让,并向CED提交了“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主体变更”的补充申请,上市许可持有人由“厦门恩成制药有限公司”变更为“福州长富星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”。2026年02月03日,我公司取得艾司奥美拉唑镁碳酸氢钠胶囊(国药准字H20240015)、兰索拉唑碳酸氢钠胶囊(国药准字H20240019)的《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》;2026年03月02日取得口服补液盐散(II)(国药准字H20173410)的《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》、2026年03月04日取得甲磺酸倍他司汀片(国药准字H20253804)的《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》。目前我公司已正式持有上述4个品种。